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3145期)。
1、“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友惠
开办资金
6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基层党建、村(居)建设、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救济、优抚安置、民族宗教、自然资源、生态保护、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法人、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办事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服务、便民生活、投诉受理等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梳理编制街道权责清单等工作。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联合里8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82MB1J90797M
2、“福州市长乐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公告事项:
福州市长乐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
陈家辉
7525万元
负责对内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之间加强协调,以及存量资源的整合和增量资源的调整等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管理方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提升工作效能,集中使用公共服务职能;负责全区救助工作;重点保障全区孤残儿童、弃婴等特殊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以专业技能为其提供养护、医疗、康复等服务。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公政西路8号
12350182MB1G971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