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7086期)。
1、“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卢晓峰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受区市监局委托,以区市监局名义行使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市场、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广播电视经营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执法任务。承办以上领域案件线索的查处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承担上级和区市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平潭县潭城镇桂山庄4弄5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28MB1U21038W
2、“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执法支队”公告事项: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执法支队
陈功琳
依法受区市监局委托,以区市监局名义行使市场监管领域及商务、企业投资项目、招投标、住房公积金、科技、教育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承办以上领域案件线索的查处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承担上级和区市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翠园南路10号海坛片区管理局大院内市场监管执法支队
12350128MB1U80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