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100039491期)。
1、“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潘自宝
开办资金
27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规政策,为区交通运输行业提供相关管理服务。
住所
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28MB0557861B
2、“平潭中楼学校”公告事项:
平潭中楼学校
陈代清
401万元
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中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中楼乡新宫前26-27号
12350128MB0559824Y
3、“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史方志研究中心”公告事项: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史方志研究中心
林扬国
194万元
承担区党工委交给的地方党史和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征集、研究、编写工作,组织编辑、撰写、出版有关著作和资料。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管委会大楼14层
12350128MB05598164
4、“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公告事项: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王贞超
10万元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土地复垦整治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指导组织实施土地整治年度计划;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勘测、设计和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参与项目工程招标、施工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等。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号楼8层
12350128MB0559795K
5、“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告事项: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吴逸波
60万元
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拟订全区城乡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卫基础设施;负责管理、监督全区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作业和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负责对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全区环境卫生行业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
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鑫鑫名郡后
12350128MB0559891W
6、“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研究中心”公告事项:
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研究中心
黄良希
3万元
研究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两岸政策及体制机制创新等问题;参与区党工委、管委会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承担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重大课题研究和其他重要任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4楼
12350128MB05899868
7、“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馆”公告事项: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馆
陈捷
27万元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及相关培训;业余创作团队管理。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东大街16号
12350128MB0186992W
8、“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利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救助管理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公告事项:
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利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救助管理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王辉平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与弃婴收养等(相关社会服务)
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洋潮屿庄104#
12350128MB01869842
9、“平潭综合实验区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质量监督所)”公告事项:
平潭综合实验区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质量监督所)
吴阳生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风景区保护、旅游质量与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管管理全区旅游产品质量、技能服务和服务水平等旅游市场检查。
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龙凤路旅游发展局
12350128MB0161875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