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5961期)。
1、“永泰县清凉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永泰县清凉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珠
开办资金
1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农林水(渔)业、扶贫开发、卫生健康、 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应急救援、计划生育、经贸发展、金 融服务、信息数据等领域提供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村委会做 好相关工作;加快推广村镇建设适用技术;协助开展农(水) 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 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科学普及、推广先进技术、群众 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 承担本镇公用设施维护 与管理、乡村道路的管理、养护等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健全 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协助做好本镇综治、安全生产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本镇审计、统计、年报具体工作。
住所
永泰县清凉镇清凉村清凉街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25MB1U60109Y
2、“永泰县樟城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永泰县樟城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陈秀清
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15号
12350125MB1U44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