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4226期)。
1、“永泰县盖洋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永泰县盖洋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岳乃锃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赋予或委托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在本乡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集中行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权利。
住所
盖洋乡盖洋村墩前5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25MB1T86826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