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6104期)。
1、“永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永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定代表人
陈诗香
开办资金
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和仲裁的具体工作;负责本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永泰县城峰镇永祥苑3号楼1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25MB1N45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