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8868期)。
1、“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温理娜
开办资金
14.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宣传贯彻农村产权流转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政策业务咨询,协调处理交易纠纷;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规范化建立健全档案资料;负责乡镇培训、指导和工作信息、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农村产权流转和交易项目内容;负责收集汇总并发布县域的农村产权流转信息、受理流转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出具产权流转鉴定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项目推介、抵押融资、流转等服务。
住所
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2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25MB1F90750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