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70063期)。
1、“闽清县历史文化名街名村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闽清县历史文化名街名村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宇坤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推进闽清县历史文化名街名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和文物的保护和发展。 业务范围:承担历史文化名街名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和文物的保护、修复、开发和利用等事务性、辅助性和技术性工作。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解放大街106号5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24MB1A8555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