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1375期)。
1、“罗源县洪洋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罗源县洪洋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林强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行使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权力。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洪洋乡洪洋村桥尾3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23MB1R92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