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7748期)。
1、“闽侯县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闽侯县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韶东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有关劳动纠纷调解和农民工维权等涉及的事务性工作.
住所
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59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21MB1U0173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