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2810期)。
1、“闽侯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闽侯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建华
开办资金
12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牵头构筑完善全县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网络; 2.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构建全县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4.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5.配合学校教育,指导、协调全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承担其它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住所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A栋8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21MB1T44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