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2564期)。
1、“闽侯县工人文化宫”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闽侯县工人文化宫
法定代表人
张寒松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闽侯县职工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等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各类劳动文化传播、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等工作。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23层23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21MB1R90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