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84662期)。
1、“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亮
开办资金
50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福兴开发区内企业提供服务,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22号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11MB1E79040F
2、“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乡镇企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乡镇企业服务中心
5万元
为鼓山镇企业提供服务。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478号
12350111MB1E43873N
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告事项: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杨佳松
8万元
推动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健康发展。从教育整体上对下级政府及其教育部门的管辖、区域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指导。
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教育局107室
12350111MB1D243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