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5827期)。
1、“福州市仓山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福州市仓山区水利水电工作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福州市仓山区水利水电工作站)
法定代表人
查志强
开办资金
5.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区水利工程的日常检查观测、维护除险加固等工作。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麦园路52号7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04MB1Q59657E
2、“仓山区国投骏夷幼儿园”公告事项:
仓山区国投骏夷幼儿园
黄晓婧
5万元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学龄前幼儿保育 幼儿教育
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号骏夷花园(原花乡明珠A区)21#楼
12350104MB1L1854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