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3743期)。
1、“福州市台江区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吕华民
开办资金
6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景观整治、店牌店招审批管理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工作。
住所
福州市台江区闽江公园金沙园二层办公楼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03MB0554580C
2、“福州市台江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公告事项:
福州市台江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叶杰
26万元
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区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普查:2、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和服务业的经常性统计调查:3、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4、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问题:5、受委托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6、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等。
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3号楼6层
12350103MB0572316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