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8525期)。
1、“福州市信访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市信访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滨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信访信息系统和信访视频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等技术性工作;承担信访投诉事项的登记受理办理、接访场所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信访数据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网络信访舆情动态监测等工作;承担信访法治宣传教育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00MB1Q724563
2、“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保护中心
康志坚
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登记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保护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古厝文化研究保护等服务保障工作。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
12350100MB1L729451
3、“福建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公告事项:
福建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
何戌
1000万元
依托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人才和科技优势,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产业赋能、企业转型、政府管理等应用,壮大福建数字经济新动能。承担工业互联网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研究及平台建设运营、标识解析体系建设,相关评估咨询、产品开发与推广、高层人才引进与培育、教育培训、会议展览等工作;承担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福建分中心建设,配合构建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体系;创建工业互联网产业园,推动产业集聚;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东南大数据产业园3期13栋10-12层
12350100MB1L06235Y
4、“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福州市闽侯“二·七”烈士林祥谦陵园管理处)”公告事项:
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福州市闽侯“二·七”烈士林祥谦陵园管理处)
周艳敏
240万元
承担市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修缮、烈士骨灰安葬保存、烈士文物搜集整理以及开展褒扬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并直接业务指导文林山革命陵园、“二·七”烈士林祥谦陵园等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机构。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2层220室
12350100MB1Q5635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