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0234期)。
1、“福州市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市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郑峰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福州市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和辅助性工作。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411号金山公交综合停车场办公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00MB1L8679X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