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福建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0年12月2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2020-01期)。

1、“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修锎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南路8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003452539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