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2-04期)。
1、“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钟河林
开办资金
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治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协调、指导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治理信息采集、问题发现受理、处置反馈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省本级并指导全省综治信息系统和网格治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运用等工作;承担社会综合治理和网格治理其他相关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9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000MB1P3714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