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1-06期)。
1、“福建省医疗保障研究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建省医疗保障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
赖诗卿
开办资金
1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医保理论研究及政策调研、医保业务培训、医保学术交流合作、医保宣传、政策解读和业务咨询,承接医改课题研究和学术研讨,承担举办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工交大院11号楼2层东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000MB1N1857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