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1-02期)。
1、“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清福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数字福建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评估等工作;研究数字经济各领域行业规划、产业布局和发展政策,为决策提供参考;负责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指导;承担福建省数字经济项目库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汇总数字经济项目进展情况;承担数字经济重点项目跟踪督促和协调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参与全省数字经济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数据管理等基础研究工作;承担信息化相关标准制定的基础性工作;具体承担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有关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000MB1K70519D
2、“福建省地方金融监测与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测与服务中心
张宇飞
50万元
承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的统计数据(含金融风险数据)监测分析研究和预警、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金融人才培训和服务、对外宣传和交流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133号9层
12350000MB1J57516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