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大兴安岭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

1、“大兴安岭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兴安岭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周向辉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膳食保障和卫生防疫服务;负责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物业管理及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卫生保洁及美化绿化;负责供水、供电、供暖、通信、照明、消防、环保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住所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红旗街道人民路40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2700MB083603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