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大兴安岭地区就业服务中心)。
1、“大兴安岭地区就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兴安岭地区就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京泽
开办资金
5.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公共就业和相关人才服务。 服务范围: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青年就业见习、小额担保贷款、农民工政策落实;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公益性岗位管理;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服务;相关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
住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2700MB1M83792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