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19年10月2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大兴安岭地区退役服务中心)。

1、“大兴安岭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兴安岭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佐立

开办资金

1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地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业务范围: (一)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 (二)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宣传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三)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五)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培树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六)承担退役军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工作; (七)承担地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0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2700MB1E07039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