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党史研究室)。
1、“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党史研究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党史研究室
法定代表人
赵丽君
开办资金
3.2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贯彻中央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制定党史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党史工作。 业务范围: (一) 承担大兴安岭地区范围内党史资料征集、党史丛书编纂和党史专题研究,研编、出版大兴安岭党史、党志、革命史、党史人物传等有关史书; (二)同地委和组织部门共同编写组织史资料; (三) 审定县、区和地林直企事业党史部门编纂、研究的主要成果和公开内部出版的重要党史书稿。
住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党政办公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2700MB0520364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