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35981期)。
1、“黑龙江省法官学院绥化分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黑龙江省法官学院绥化分院
法定代表人
李建华
开办资金
.4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上级和本级法院交办的各类培训任务及教学研究等工作
住所
黄河北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2300MB000705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