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绥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1月24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35981期)。

1、“黑龙江省法官学院绥化分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黑龙江省法官学院绥化分院

法定代表人

李建华

开办资金

.4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上级和本级法院交办的各类培训任务及教学研究等工作

住所

黄河北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2300MB000705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