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14599期)。
1、“绥化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收付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绥化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收付中心
法定代表人
徐满
开办资金
1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的原始票据审核和支付工作,监管非税收入收缴;负责财政支付机构和收付系统内部监督和对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的管理、动态监控;负责市本级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住所
绥化市北林区祥和东街4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230076922028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