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8939期)。
1、“绥化市灌溉排水与节约用水技术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绥化市灌溉排水与节约用水技术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亚东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市水田节水灌溉工作,为灌区抗旱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住所
绥化市水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2300MB1P21041F
2、“绥化市水土保持和水利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公告事项:
绥化市水土保持和水利工程质量监测中心
何利伟
开展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监测,负责水土保持科技推广。掌握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参与水利工程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参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等工作。
12232300MB1P210687
3、“绥化市水旱灾害防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绥化市水旱灾害防御保障中心
于会明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信息收集整理、水旱灾情统计、核查和防汛抗旱效益与减灾效益评估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保障工作。
12232300MB1P21084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