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5175期)。
1、“绥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绥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许朝阳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跨地区文化、文物、出版物、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办督查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住所
绥化市北林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2300MB1N55338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