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6011期)。
1、“五大连池市人民武装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五大连池市人民武装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巴艳丽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负责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民兵训练,国防工程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完成中共五大连池市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五大连池市讷谟尔大街9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182MB1U3308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