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0351期)。
1、“五大连池市青山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五大连池市青山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帅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其他社区指导相关工作。
住所
五大连池市一道街南老公安局东侧干部培训中心青山街道办事处(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182MB1U188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