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3336期)。
1、“五大连池市鑫瑞小学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五大连池市鑫瑞小学校
法定代表人
华春艳
开办资金
234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适龄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业务范围:小学教育
住所
五大连池市通兴路西、第二中学东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182MB0806303C
2、“五大连池市城镇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五大连池市城镇综合服务中心
王利
0.5万元
负责全市包括(农垦、森工)供水、排水、供热、燃气、垃圾治理和转运、污水处理及运行方面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综合统计报表等工作;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供热设施、供水设施、供气设施运行方面等相关服务工作。
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西环卫处办公楼
12231182MB0838524J
3、“五大连池市医疗保险结算支付中心”公告事项:
五大连池市医疗保险结算支付中心
李海超
负责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待遇结算工作;负责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工作;负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工作;负责两定机构结算支付工作。
五大连池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综合楼
12231182MB09478788
4、“五大连池市水利工程技术指导站”公告事项:
五大连池市水利工程技术指导站
高昕宇
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全市水利工程的计划安排;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预算、施工、技术指导、质量检查;负责为工程的验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担水利工程的技术指导及其他技术性和服务性工作。
五大连池市迎宾路244号
12231182MB1R16543M
5、“五大连池市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公告事项:
五大连池市农村饮水安全中心
周长美
负责拟定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关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规划、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拟定工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落实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协助组织和指导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四制”的实施以及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提供服务保障;负责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和维护以及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新技术的推广及应用工作。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迎宾路244号
12231182MB1R16658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