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7314期)。
1、“孙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孙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涛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房屋交易及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不动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信息平台维护和依法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的档案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源资产调查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住所
孙吴县中央街33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124MB1R51656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