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5514期)。
1、“孙吴县实验高级中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孙吴县实验高级中学
法定代表人
李大鹏
开办资金
113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住所
孙吴县环城北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124MB1P64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