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90461期)。
1、“孙吴县西兴乡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孙吴县西兴乡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海涌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乡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发展乡企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工作;指导农村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收。
住所
西兴乡西兴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124MB1M5451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