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4150期)。
1、“孙吴县民族宗教侨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孙吴县民族宗教侨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岩
开办资金
3.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侨务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建立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等活动;培养新时期爱国宗教人士;指导宗教界开展各种公益慈善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归侨侨眷、侨资企业的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接待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非公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创新创业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非公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创新创业培训等各类创新创业教育;为非公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咨询、指导。
住所
孙吴中央大街30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124MB1K4025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