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5919期)。
1、“逊克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逊克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王玉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 2.负责全县娱乐市场、文物市场、广播影视市场出版物市场、营业性演出市场、工业美术品市场、旅游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组织全县性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活动。 4.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完成逊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逊克县红玛瑙大街2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123MB1R3445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