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9948期)。
1、“嫩江市党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嫩江市党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久鹏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开展及党员教育管理新途径,协助组织做好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2.协助收缴所属党支部党费。3.提供党建引导、党务政策咨询和党内宣传教育等服务。4.协助市直属机关工委做好嫩江市党建、党统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市直属机关党员管理系统,掌握党员动态数据变化情况,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等。5.承担党建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市直属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建设、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清江路2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121MB1R59500H
2、“嫩江市林草资源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嫩江市林草资源保护中心
陈福元
1.承担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服务工作。2.承担各种性质林地的看护、林下资源的管护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巡护和监测职能。3.承担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对草畜平衡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全市草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4.承担林木种子、草种选育规划工作。5.承担对国有林场的国有耕地和速生丰产林整地的种植面积、种植品种和收费的相关工作,核实地籍工作。6.承担培育优质壮苗,供应市内及乡镇各林场造林、绿化用的苗木和技术服务、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工作。7.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造林绿化、防护林建设、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绿化、退耕还林等工作。
黑龙江省嫩江市育才大街588号
12231121MB1R108469
3、“嫩江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嫩江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焦航
1万元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三)完成中共嫩江市委社会工作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黑河市嫩江市清江路201号政府大楼二楼
12231121MB1U2274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