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97010期)。
1、“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宏武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起草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决算;负责配合财政部门筹措土地储备资金;负责国有土地储备前期开发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负责参与制定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耕地提质改造计划、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工作,以及项目建设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项目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资金拨付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网络建设和数据库的管理;负责自然资源网上审批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和更新自然资源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等相关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地籍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和土地征收利用等土地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灾害预防及治理等矿产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五大连池风景区西龙门山1号旅游信息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100MB0878139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