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95726期)。
1、“黑河市妇幼保健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黑河市妇幼保健院
法定代表人
王海涛
开办资金
65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全市助产服务,妇女、儿童、计划生育常见病预防、保健、诊治,妇幼保健、生殖健康领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能。协助市妇幼保健所开展“组织实施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等相关措施;妇幼保健工作的培训、指导、质量评估与规范化管理”等职责。
住所
黑河市爱辉区雪松街11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100MB0875886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