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9901期)。
1、“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郑成龙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政务服务、优化促进营商环境提供服务和保障。参与组织、协调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政务服务工作。参与“放管服”改革有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协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服务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受理政务服务方面的投诉及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指导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五大连池风景区旅游信息服务中心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100MB07497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