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3833期)。
1、“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林业草原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林业草原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钧
开办资金
6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承办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林草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住所
五大连池风景区新镇盛河林苑17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100MB1M6073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