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5732期)。
1、“宁安市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安市会计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曹洪涛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会计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配合全市会计人才培训工作。 (三)负责配合指导全市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负责配合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编报本地区的内部控制报告。 (四)完成宁安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宁安市宁安镇闻天3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84MB1L32599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