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5728期)。
1、“宁安市第二幼儿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安市第二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
张琳琳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了便利条件。
住所
宁安市宁安镇新街路67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84MB1Q3672X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