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5706期)。
1、“宁安市东京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安市东京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晓红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住所
宁安市东京城镇通乡路2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84MB1Q34521K
2、“宁安市宁安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宁安市宁安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杨忠瀚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宁安市宁安镇古塔西街13号
12231084MB1Q3448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