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废止公告
东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8条规定,以下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已经自动废止,现予公告。

东宁市国境河防护工程建设管理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1024752369660D);

东宁市水能开发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10247496798361);

东宁市拍卖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1024130641156C);

东宁市能源管理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102476273840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