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408期)。
1、“东宁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东宁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增岩
开办资金
0.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落实省委、牡丹江市委和东宁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承担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和检查使用行政辅助工作。 (三)负责协助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负责城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临时救助等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配合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与最低生活保障有关的来信来访问题。 (六)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东宁市东宁镇中华路率宾广场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24MB1R51824D
2、“东宁市老黑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东宁市老黑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曹玉海
2.1万元
(一)做好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二)做好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服务工作。(三)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四)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五)做好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六)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七)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等工作。(八)承担其他经济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老黑山镇老黑山村
12231024MB1R3619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