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阳明)第28期)。
1、“牡丹江市阳明区水利工程维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牡丹江市阳明区水利工程维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许威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宣传贯彻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发展水利事业服务;负责全区节水、水土保持和防汛抗旱日常等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项目提供前期和建设管理技术服务,参与工程设计与施工,为水利工程建后管理与维护提供技术服务;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水政监察工作,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完成区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镇阳明发展大厦9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03MB0B17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