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东安)第6期)。
1、“牡丹江市东安区农村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牡丹江市东安区农村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文林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负责农业生产、农村改革、农技推广、畜牧防疫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帮助经营主体及时了解掌握各级支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负责为农村水利建设、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指导农、林、牧、副、渔业机械的使用。为林业草原、农机服务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新安街37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02MB087058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