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东安)第5期)。
1、“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峰幼儿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峰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
陈东霞
开办资金
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辖区幼儿学前教育
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峰实验学校食宿楼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02MB0777119E